佛山市红十字会简报

第四期

佛山市红十字会                              2007年3月20日


 

我会理顺管理体制

    2007年3月7日,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市红十字会机关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同意我市红十字会作为社会团体单独设置,机关为副处级建制。由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协调。原隶属市卫生局的市红十字会事业单位建制予以撤销。管理体制的理顺为全面开展我市的红十字会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红十字会影响

    为做好我省红十字会的宣传工作,3月15日至17日广东省红十字会在广州召开了2007年宣传工作会议。我会专干与全省各级红十字会代表近六十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省红十字会副会长莫益勇同志主持。
省红十字会副会长华建同志传达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宣传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我省红十字会2006年宣传工作的情况并部署了2007年宣传工作的重点。
    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徐火周同志在总结时强调全省各级红十字会要建立健全宣传者工作队伍,遵循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创新宣传工作思路,拓宽宣传渠道,深入持久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广东省红十字会条例》等的宣传工作。
    为使各级红十字会更好地开展工作,会议还特别邀请了《中国红十字会报》吴宓雯社长、中国红十字会汤声闻顾问、红十字会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处主任助理任浩、红十字会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处合作代表贝亚特?玛丽申女士分别为与会代表讲授了“消息及通讯的采访与写作”、“怎么根据本地实际做好项目开发和筹资工作”、“人道法的传播”等。
    红十字宣传工作是红十字事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广东省红十字会条例》,及时全面报道、反映红十字事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举措和新经验,有效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宣传环境,对于做好红十字会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