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红十字会简报
第十期
佛山市红十字会
2006年11月17日
我会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五五”普法工作
10月27日,我会与市人大教科文卫华侨工作委员会、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市司法局、市法制局在市信息大厦联合组织收看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广东省红十字会“五五”普法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并部署了我市红十字会
“五五”普法工作。
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杨锡基与市人大教科文卫华侨工作委员会、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市司法局、市法制局四单位的领导、市红十字会理事、禅城区以上对应四单位的领导、禅城区红十字会理事、新闻媒体代表等40多人出席了会议。顺德、南海、三水、高明四区的区人大、区政协、区司法局、区法制局的领导和区红会理事等分别在各区设立的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收看了中国红十字会和广东省红十字会“五五”普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国红十字总会彭佩云会长、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及省政府、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司法厅的有关领导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并对全国及我省的“五五”普法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
我市红十字会“五五”普法动员大会由市红会副秘书长范丽华主持。市卫生局局长、市红十字会副会长戚耀方受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杨锡基的委托对我市近年来的红十字会工作作了总结,在肯定我市红十字会过去工作的同时,就下一步我市红十字会如何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级红十字会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工作,做到普法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领导。各区红十字会要成立普法领导小组负责“五五”普法工作。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三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理顺红十字会的管理体制。按要求争取今年完成市红十字会的独立建制工作。
此次会议的召开必将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宣传贯彻,对推动我市红十字会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灾后援建项目签约仪式在潮州举行
11月1—4日,我会副秘书长范丽华随广东省红十字会领导赴潮州、梅州参加灾后援建项目签约仪式。随行的还有广州市红会、深圳市红会的代表。
在省红会的统筹安排下,我会于11月2日与潮州市红十字会、潮州市卫生局就援建项目进行了磋商;11月3日上午在潮州市潮安县凤凰镇中心卫生院举行了“凤凰镇卫生院红十字博爱楼”(暂定名)援建项目签字仪式。
广东省红十字会副会长莫益勇、赈济部部长黄安东、副部长吴小艺、我会副秘书长范丽华、潮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小丽、潮州市卫生局局长、红会副会长梁丽波、潮安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魏旭平、潮安县卫生局副局长、红会副会长林枝和、医政股股长、红会秘书长郑纯,凤凰镇委书记陈长平、镇长刘维明、凤凰镇卫生院长陈礼锐及全体员工和潮州市、县电视台、潮州日报记者、广州、深圳红会代表出席了签约仪式。范丽华副秘书长代表市红会在潮安县“凤凰镇卫生院红十字博爱楼”建设项目工作协议书上签字。根据协议,我市红会将我市市民捐赠的善款叁拾万元划拨给潮州红会,委托潮州红会对重建项目实施全面监督、审核,并将重建进度等情况及时报告我会。
根据协议要求,“凤凰镇卫生院红十字博爱楼”将于今年11月动工,2007年6月竣工。